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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的全面实施,标志着该市在绿色环保和改善民生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以下是对这一政策的一些解读和展望:
### 政策解读
1. "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清洁取暖成为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 2. "目的":通过实施运行补贴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进行取暖,减少煤炭等高污染能源的使用。 3. "内容":补贴可能包括对安装清洁取暖设备的居民和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以及运行费用的一定比例补贴。 4. "对象":政策可能覆盖所有使用清洁取暖设备的居民和企业。
### 政策影响
1. "环保效益":减少煤炭等高污染能源的使用,有助于降低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2. "经济效益":通过补贴,降低清洁取暖设备的成本和运行费用,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 3. "社会效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让居民享受到绿色、温暖的冬季生活。
### 展望
1. "政策推广":咸阳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的成功实施,有望在其他地区推广,形成全国性的绿色取暖模式。 2. "技术创新":政策实施将推动清洁取暖技术的创新,降低清洁取暖设备的成本,提高效率。 3. "可持续发展":通过清洁取暖,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举报 -
咸阳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
一、补贴时限
2023-2027年采暖季(采暖季时限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二、补贴范围
全市所有使用电、气以及"生物质颗粒燃料专用炉具"等清洁能源取暖的农村常住居民户(包含试点改造户、自改户、提标改造户,但不包含县城、城郊集中供暖或已享受其它补贴的取暖户)。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农村非常住居民户补贴标准。
三、补贴标准
运行补贴标准不低于 600 元/户/采暖季。
四、补贴发放及回收方式
(一)"煤改电"用户
用电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至省级电力直收账户,电力部门按照煤改电补贴代发流程进行费用结算。采暖季结束后,对于已发放未使用的补贴资金由电力部门原路退还县级财政。
(二)"煤改气"用户
用气补贴由县政府在采暖季前组织财政部门、燃气公司,以上年度采暖季户用气量为基数,每50方为一档,提档拨付到相应天然气公司账户。采暖季结束后,据实结算。
(三)"生物质燃料专用炉具"用户
生物质燃料由县政府自行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物质颗粒生产企业集中采购,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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