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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我所知的信息,以下是对2025年彬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指南中一年级与七年级招生对象的一般解析。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建议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指南为准。
一年级招生对象
一年级通常针对的是即将进入小学学习的新生,以下是常见的招生对象:
1. "适龄儿童":通常指年满6周岁(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如部分地区可能为5周岁半)的儿童。 2. "户籍要求":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适龄儿童具有当地户籍,或者父母在当地有稳定居住证明。 3. "居住证明":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4. "健康证明":适龄儿童需提供健康检查证明,确保身体状况适合入学。
七年级招生对象
七年级通常针对的是即将进入初中学习的学生,以下是常见的招生对象:
1. "六年级毕业生":七年级新生通常是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2. "户籍要求":与一年级类似,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学生具有当地户籍或父母在当地有稳定居住证明。 3. "学籍要求":学生需完成小学六年级的学习,并持有小学毕业证书。 4. "综合素质评价":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学生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包括学习成绩、品德表现、艺术特长等。
注意事项
- "报名时间":招生指南中会明确一年举报 -
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彬州市户籍儿童、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彬州市户籍学生、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随迁子女是指随监护人(父母)一方或双方在非户籍地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到其他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接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招生范围
1.城区公办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在各自学区范围内招生,一年级招收城区7所公办幼儿园及10所民办幼儿园大班毕业的适龄学生,七年级招收城区8所小学及水帘中心小学、新堡子中心小学辖区六年级毕业学生,炭店中心小学辖区六年级毕业的就近城区学生。同时招收一、七年级随迁子女。
2.农村公办学校在所属镇辖区内,按各自学区招生,同时招收来本镇区的随迁子女。
3.民办小天鹅全日制寄宿小学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全市自愿选择入学学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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