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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冬季采暖补贴政策解读与受益指南
一、政策背景
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地区居民在冬季采暖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泾阳县政府制定了冬季采暖补贴政策。该政策旨在减轻居民冬季取暖的经济负担,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二、补贴对象
1. 城镇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 农村地区居民:指居住在农村地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补贴标准
1. 城镇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人数和取暖面积,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 农村地区居民:根据家庭人数和取暖面积,按照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方式
1. 货币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中。
2. 代购煤炭:对于不便使用银行转账的补贴对象,政府将提供煤炭代购服务,补贴资金将用于购买煤炭。
五、申请流程
1. 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流程:
(1)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2)街道办事处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将发放补贴。
2. 农村地区居民申请流程:
(1)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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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冬季采暖补贴政策
按照《咸阳市关于明确2024—2025年采暖季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咸发改清洁〔2024〕530号)精神,近期将对全县符合使用清洁能源取暖条件的群众进行补贴,以政策补贴鼓励大家使用清洁取暖设备。
一、补贴标准
对全县所有符合条件使用电、气等清洁取暖的农村居住户采取据实发放方式予以补贴。不再区分改造户、自改户、常住户、非常住户、低用电量户、稳定运行户等类型。(西街社区、东街社区、北街社区、南街社区、鑫园社区、泾润社区管理范围内居民户不予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参照《泾阳县2023—2027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执行。补贴标准最高600元/户/采暖季。
二、补贴方式
按照“先补后用、到期收回、补量不补钱”原则,“煤改电”补贴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由电力部门按月代发运行补贴;“煤改气”补贴户,采暖季前根据上年采暖季用气量拨付,采暖季后据实结算。最后,希望全县广大群众改变传统观念,坚决杜绝通过燃烧散煤、秸秆等方式取暖,放心使用清洁取暖设备,我们将积极落实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相关政策,全力做好供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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